德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在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以后,制造业仍然保持了很高比重的国家,德国产品质量享誉世界成为其保持强劲国际竞争能力的保障。借鉴德国的做法,对促进我国加快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德国的经验可以看出,优良的产品质量,不只是企业的事情,也涉及政府、中介机构和全社会。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在内的完备的制度体系,从政府到企业,从法律到认证,从职业教育到社会文化,覆盖全社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价值体系。因此,我国要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也必须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职工培训、文化重塑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设计。企业应树立质量优先、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政府应从过去偏重于对生产企业的保护转向偏重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行业标准,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成本,形成有利于质量提高的制度环境。认证机构等中介应加强透明度和舆论监督,使其保持中立、公正。消费者应勇于维权、善于维权。同时,应通过宣扬,形成注重质量的社会文化和企业文化氛围。
(二)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体系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德国,产品质量监管法律体系极为健全和细密并覆盖整个市场,调节范围包括市场规则、交易规则、市场主客体和生产各环节。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质量监管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已有相当程度的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立法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某些方面,我国依然面临着质量监管法律制度匮乏、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因此,应当完善产品质量和监管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产品安全法、设备安全法、食品法、动物防疫法、植物保护法、食品添加剂法等重要法律,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化活动,同时,也要将标准实施、监督与认证纳入法制化轨道。
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既要负责组织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更要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依法治理市场,确保正当竞争;对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严厉处罚和打击;从过去偏重于对生产企业的保护转向偏重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维护消费者利益。只有周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才能有效促进企业注重产品质量,视质量为生命。
(三) 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协会和认证机构等中介的作用
德国的经验表明,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只靠政府是不够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市场经济要赋予企业自由竞争的环境,这给政府监管产品质量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此,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协会和认证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一是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行业协会在形成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为此,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可以由行业协会行使的产品质量监管职权让位给行业协会。这样更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促进行业的发展。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把一般性的号召变成实实在在的要求,并给予行业协会对行规的实行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
二是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德国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已经完成了由政府主导型向机构主导型的过渡。我国现行的标准化组织发展还很不成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袭国家统一管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条块分割分工负责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尚未建立起与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相适应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在标准国家制定、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和发行以及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参与、协调一致及透明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化组织在促进质量提升方面的功能。
三是要通过立法、舆论监督等综合措施,保证认证、检测等中介机构的中立和公正。
(四) 降低维权成本,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高质量产品离不开挑剔的用户。德国产品质量一流与消费者具有很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密切相关。消费者维权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自身捍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维权成本。在我国普遍存在因为维权成本过高,或者消费者因损失小、怕麻烦或存在诉讼风险等原因,而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实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应从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协会服务意识和调动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等三个方面,强化消费者维权积极性。
(五) 强化职业培训,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人才的定义范围并非局限于前沿行业或学科的领军人物,也应包括在普通行业中发挥专长的个人。正是这种广义的人才观和平等尊重的社会共识,使得德国有大量年轻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成长为优秀的产业工人。在德国,大学毕业生仅占同龄人的20%,将近80%的年轻人接受的是职业教育,并由此走上工作岗位。我国应该变千军万马高考独木桥的状况,形成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与提高技术工人地位的良性循环。
(六) 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对追求产品质量的社会文化氛围
提高产品质量需要营造一个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注重质量责任、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应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提高识别和抵制假冒伪劣品的能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打假意识。尤其是应该大力宣传中国传统的“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等经营理念,形成对产品精益求精的社会文化氛围。(本文节选自中工联创(北京)国际装备研究中心《2013装备工业蓝皮书》,敬请访问浏览蓝皮书核心信息和征订渠道)
编辑:吴明
装备制造业品牌顾问与产业研究专家-中工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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