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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矿装侵犯商业秘密案在沈阳开庭 山河智能谎言磨灭
2012-06-06

1月6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辽宁、湖南、安徽三省,被告人多达10名,涉案金额160多万元的侵犯商业秘密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我省法院系统今年审理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庭审直击


法庭上,来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与10名被告人各自委托的辩护律师,就案件定性和具体量刑问题展开了激烈论辩,庭审过程长达10个小时。


公诉检察官坚持认为,10名被告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9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为自己的委托人进行了无罪辩护,只有1名被告当庭认罪。


这起跨越三省,涉案人员众多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相关负责人在庭审当天告诉记者,这得从他们集团内部技术人员的“集体跳槽”说起。


技术人员“集体跳槽”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以下简称北方交通)是一家生产制造煤炭矿冶机械、工程建设机械、道路养护机械和工程车辆的集团化企业。这家企业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涉及此案的商业秘密,正与该集团的拳头产品——煤炭矿冶机械有关。


为了开发研制煤炭矿冶机械,集团在2006年成立了煤炭矿冶机械事业部,不惜重金招聘人才,先后成立了包括掘进机研究所在内的14个研究所。在强大的科研力量支撑下,北方交通自主研发的煤炭掘进机如今已经生产销售了3年。由于研发得早,北方交通成功在煤炭领域开拓出市场,而且产品技术成熟,已经完成了系列化。


北方交通对这个拳头产品和相关技术非常重视,不仅积极申请专利,提高技术人员待遇,也与他们签订了严格的竞业限制保密协议。


然而,就在2010年下半年,北方交通煤炭矿冶机械事业部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动。在1个月之内竟然有十多名技术人员先后提出辞职申请。其中包括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所长助理和多名骨干工程师。巧合的是,这些辞职员工属于同一个煤炭掘进机研发团队。


北方交通觉得,这件事有蹊跷,于是展开调查。很快,调查结果就出来了,这些辞职的技术人员竟然全部被同一家公司“收”走。此时,一家总部位于湖南的上市公司随着调查浮出了水面。


北方交通当时的调查结果包括:


这些“集体跳槽”的技术人员还没等到履行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纷纷来到湖南和昌机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和昌机械)位于沈阳市浑南地区的“研发基地”,开始了他们的新工作。


和昌机械不仅许诺给这些“挖”来的技术人员高薪,在他们还没有与北方交通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就给了每人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诚意金”。原北方交通掘进机研究所所长李某(本案被告人之一)个人就收到10万元人民币和一辆雪佛兰景程轿车。


而和昌机械只是山河智能装备集团(以下简称山河智能)的一家配套企业,其主营业务并不涉及煤炭矿业机械行业。


不仅如此,北方交通还发现,其山河智能时任副总经理、兼山河智能全资子公司安徽山河矿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矿装)的总经理龚某,在近半年内数十次往返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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